福建省将在马来西亚、印尼设立首批福建海外旅游合作推广中心

2015-07-17 来源:福建省旅游局市场处 发稿人:jsj_czh

  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发祥地和重要起点,今年我省进一步创新海外旅游宣传推介模式,大力拓展“海丝”旅游市场,首批福建海外旅游合作推广中心将分别于7月24日、28日在“海丝”沿线重点国家马来西亚、印尼设立。

  一是创新之举,首次设立。此次是我省首次在海外设立海外旅游合作推广中心,是对海外旅游宣传推介模式全新探索;也是我省充分发挥旅游品牌宣传资金奖励政策的激励作用,依托省内重点旅行社所开辟的又一全新推广平台;同时还是今年5月8日由我省联合大陆沿海十省和港澳2个特别行政区,共同成立的“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三年工作任务的具体推进。根据进度安排,我省还将陆续启动在印度、荷兰、日本和韩国等重点客源市场设立福建海外旅游合作推广中心,预计年内将达5家左右,进一步拓展我省境外旅游市场。

  二是对接海丝,拓展市场。福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发祥地和重要起点,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正因为此,福建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地位突出、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在“海丝”主要国家设立推广中心,持续开展营销活动,是对“一带一路”战略和我省相关外交战略的主动融入和积极响应。并且,东南亚是我省重要的入境旅游市场,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等国多年来位列我省入境客源国前十名。福建旅居世界各地的闽籍华侨华人1580多万人,其中80%集中在东南亚,人文优势良好、宣传辐射面广、带动作用明显。利用推广中心的平台和渠道,借助电视、网络、平面等媒体,开展营销活动,形成常态化宣传模式,将有效拓宽东南亚旅游市场。

  三是多管齐下,用好平台。对照省旅游局与省财政厅下发的“省级旅游品牌宣传资金”申报条款,合作主体将要发行16条推广职责,并完成入闽旅游人数、发展渠道旅行商等7项刚性指标.推广中心将开辟专门区域摆放福建旅游电子触摸显示屏及资料架,展示福建旅游形象、最新旅游资讯及宣传资料,聘请专职人员向当地市民和游客提供各类福建旅游宣传资料及咨询服务,开展电视、平面、网络等媒体宣传,帮助联络对接当地旅行商,举办各类推介活动等,全方位、多渠道向东南亚民众传递清新福建形象,以达到以马来西亚吉隆坡、印尼雅加达两地为中心,辐射泰国、新加坡、菲律宾等周边国家,推动东南亚入闽旅游人数持续增长的效果。